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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章 侠客行(加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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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按照之前几届乡试的惯例,两首诗里有一首鸣州,一首达府,就几乎可以保证拿到甲等的评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这个评分也是跟考生的整体水平挂钩的,水准高,评分标准便高,水准低,评分标准便低。上一届的解元周忱,便是靠着两首达府诗得到了甲等评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届虽然有祝枝山,唐伯虎,徐祯卿,李寻欢等大神参与,但自己有着一整个世界的资源作为后盾,要是还拿不到诗词甲等,不如拿块豆腐撞死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余宁眼神闪烁,首先是咏日,要求是七绝,诗词要求押蒸部、东部、冬部、阳部、耕部五韵之一,这五韵都是阳声韵,以鼻辅音―m,―n,―ng等收尾,比较适合庄重的场合。如果没猜错的话,江南贡院出这道题目,应该是为了之后用在止涝诗会上的。自己原来记得的咏日诗就不算多,再加上七绝和韵脚的限制,可供选择的余地就更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垂头沉思了一会,自己之前还是低估了这个世界乡试的难度,这首诗难就难在不仅限制众多,而且还要暗合“日出、止涝”的主旨,不然哪怕诗词水准再高,只怕也未必能拿到太高的分数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行,绝对不能急。

        沉吟了足足有一盏茶的时间,终于想出了一首诗:韩偓的《晓日》,韵脚恰好符合五韵中的蒸部。

        终于提笔,写下了一首七绝诗:

        “天际霞光入水中,水中天际一时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直须日观三更后,首送金乌上碧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写完空字的最后一笔,搁笔,宣纸上才气出现,只差一寸即可鸣州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也行吧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虽然结果不是太满意,但余宁也是无可奈何,印象中只有这篇诗文才最符合要求,最关键的是,第三句直须日观三更后,恰好句容的宝华山,也有一座山峰叫日观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    就在此时,明理楼上,王阳明第一个察觉到东南面考棚里飞快窜起的才气,望向余宁所在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寸,两寸,两寸九……

        随即,才气停留在了两寸九,只差些许便可鸣州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惜啊。”王阳明不由有些惋惜,扭过头问道,“这间考棚里的考生是谁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这几天到处奔波忙碌,对于这些杂事便没怎么管,反倒是王弼记得很清楚,含笑道:“地庚辛四十八?若老夫没记错的话,多半是老夫一个小友,做出《把酒问月》的余宁余子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阳明颔首道:“原来是他……我跟他倒是也见过几次面,倒是没想到,他年纪轻轻,竟有如此才华。老夫当年只怕也是自叹不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旁边裴矩微笑道:“阳明大家过谦了。若是裴某没看错的话,阳明大家才气如虹如月,应该早已成就半圣了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。”王阳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,“裴兄文心七窍玲珑,自也没那么简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弼: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忽然感觉和这群装逼的人一起说话很累。

        突然,他的眼睛眯了起来,在另一个方向也出现了一道才气,一寸,两寸,三寸,停留在了三寸出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好。”王弼笑道,“才气三寸鸣州,看那边的位置,应该是山西来的才子李寻欢。鸣州诗一出,放在往年,应该妥妥夺魁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旁的林考官笑道:“俗话说猛龙不压地头蛇,若是被一个江北的考生得了解元,身为江南贡院祭酒,王祭酒莫非就没半点想法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无妨,无妨,大乾国难当头,都是为国取士,又何分大江南北?”王弼呵呵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为人坦荡,又有一颗【明镜当台】的文心,倒也没人疑心他说的不是肺腑之言。裴矩点点头,叹道:“王祭酒果然风光霁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考棚中,余宁皱起眉头,把玩着手中的毛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想到,仅仅是一次乡试,就已经给我造成这么大的压力。这首《晓日》在前世已经算是很好的诗了,没想到,竟然连鸣州都未成。刚才察觉到另外一个方向的才气,只怕已达到鸣州,若是重写的话,其他的好诗倒也不是没有,但要么不是七绝,要么不押五韵,因此也只能这样了。现在第一首诗已经输了一筹,那么第二首诗,我无论如何都要拿出一首最好的诗出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无韵部要求,五言、七言、绝句、律诗、词皆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么究竟什么是侠?在余宁前世,任侠仗义,除暴安良,扶危济困的是侠。往大了说,像是郭靖这样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的也是侠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这个世界,如郭解一样,彪悍残忍,武断乡曲,好巧杀人,作威福,结私交,以立强于世的是侠。但像孙老头一样,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,言必行,行必果,己诺必诚,不爱其躯的也是侠。

        想起孙老头的那个故事,余宁微微沉默,重新开始研墨。

        研完墨后,闭上眼睛,脑海里搜索着相关的诗词,之前余宁曾经看过这个世界的历史,信陵君和侯赢是存在的,不过朱亥却是出生在百来年前,死在了秦琼的手里。因此,这里必须改。

        余宁摊开了宣纸,将毛笔浸入墨汁当中,在纸上唰唰唰的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侠客行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对仗极其工整,仅仅第一句,宣纸上的才气已焕发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江南贡院里的百来株古树无风自动,发出了沙沙的响声。

        余宁感觉体内的才气也在沸腾、呼应,深吸了一口气,从容不迫的继续挥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事了拂衣去……深藏身与名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随着‘名’字画上句号,这半首诗上,才气已经陡然窜起四寸有余,

    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    明理楼上的几个主考官齐刷刷的把眼神看过来,才气四寸,这是诗词境界远超三境鸣州的迹象。

        西面的考棚内,唐伯虎的诗正做到一半,察觉到那边的才气,手抖了抖,在纸上划出了一道墨痕,吐出一口气,干脆将宣纸揉成一团,丢到了一边。

        考棚内外的气氛忽然变得有些古怪,倒是有不少考生留意到了这边的异状,把眼睛看过来,余宁沉了沉眼眸,毛笔在砚台内蘸了蘸,继续挥毫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闲过信陵饮,脱剑膝前横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将炙啖专诸,持觞劝侯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眼花耳热后,意气素霓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才气已达六寸有余,六寸便已到了镇国的境界了,在这个混乱的世界,专诸取代了朱亥的位置,是当时信陵君麾下的门客,亦是历史上有名的任侠之辈。仅仅四句诗,已把一股冲天的豪气显露无疑,而且在平仄方面亦是无可挑剔。

        贡院中,那尊放置了几百年的古钟又一次无风自鸣,发出了浑厚的敲钟声。这是几百年前的儒家亚圣董仲舒亲手放置的古钟,古钟通灵,一旦有足以传颂后世的诗文佳作问世,便会无风自鸣,数百年来,只有不到二十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唰唰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余宁只觉得一股温暖的气流从天而降,直入眉心深处,全身的才气流动似乎又加快了不少,但他恍若未闻,专心写下这首诗的最后几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救赵挥金锤,邯郸先震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千秋二壮士,烜赫大梁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谁能书阁下,白首太玄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当最后一个字落在纸上的时候,才气犹如喷泉爆发。蓦然窜至了一尺,臻至了传天下的地步。

        与此同时,余宁抬起头,他的面前,悄然浮现出了一个手持吴钩的侠客虚影,一闪而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