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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七章 女不如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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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第五十七章女不如男

        纪长霖把我们叫到办公室,说道,“环宇集团的招标会会在三个星期之后召开,从今天下午开始,你们和集团抽调出来的几名精英,一同负责这一次的合同。你们要知道,这一次的合同至关重要,所以你们必须要拿出自己的最好方案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虽然结果是预料之中的,但我的心里还是有一点小兴奋。

        所有人都出去之后,纪长霖单独把我留下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计划书我看了,写的很好。好好做,可千万不要辜负了总裁的期望。”她拍了拍我的肩膀,“在这一次项目中一鸣惊人,你便可以将你的骂名洗刷掉一大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们似乎都对我充满了信心,可我,还是有点信心不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琳姐,你真的认为我行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纪长霖笑说,“不是我认为你行不行,而是你的计划书让我很满意,是你告诉我你能行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停顿了一下,有些好奇地看着我,“没看出来你平时这么不自信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……”我张了张口,把原本想要说的话咽下,道,“我会努力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纪长霖满意的笑道,“这还差不多,好了,出去工作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次针对环宇集团的项目,是沈临风上任以来的一个项目,也是对沈氏集团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的项目,沈临风抽调了十几名优秀的其他部门的员工,帮助事业部一同来完成这个项目合同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奇怪的是,身为事业部经历的纪长霖,却不在这一次人选之列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我才知道,纪东名下的东西在和沈氏集团争夺这个项目,纪长霖为了避嫌,没有参加,所以这一次项目的负责人,便是韩飞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自从当上组长,他所带领的小组就次次第一的年轻男人,担任了这个重要的职位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主要负责我设想这一块的项目图纸还有其细节,其他的人负责他们设想的项目细节,韩飞负责调度和协调,做一个整体的布局。

        晚上回到家,草草吃了几口饭,我便钻进了卧室,开始自己的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心力叫着股劲儿,告诉自己一定要做得完美,不能再让这些期待的眼神蒙上失望的光。

        爸爸,如果你在天有灵的话,可以给女儿一次机会,证明自己吗?

        或许你不知道,但我还是听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你和妈妈在卧室里说悄悄话:子瑜要是个儿子多好,还能帮我拯救程氏集团,可惜她是个女孩子,什么都做不成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是要偷听你和妈妈讲话的,只是我晚上上厕所,不小心听到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我听到爸爸这句话,自己一个人跑回了卧室,偷偷的哭了好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句话便成了我心里不能抹去的坎坷,后来我参加了工作,哪怕做接线员,或者其他幕后的工作,都不会做和商业决策有关的事情,哪怕只是小小服装店的店长,都敬而远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次,实属赶鸭-子上架,其实我到现在还对自己没底,总觉得做不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是沈临风把宝宝的影像给了我,恐怕我现在,早就被踢出韩飞那一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说起来,沈临风今天晚上加班,怎么到现在还没回来?

        我看了看手表,已经将近十一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写写画画几页纸,腰也酸了,眼睛也涩了,起身活动活动,去给沈临风做一个雪梨粥,等他回来就能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银耳,雪梨下锅,我坐在客厅内,抱着本有关建筑的书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也不知时间过了过久,突然别墅的门前传来一阵汽车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沈临风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心里一喜,合上书,站在沙发前往外张望,果然是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钥匙开动门锁的声音响起,沈临风推门而进,他看到我,眯了眯眼,“你怎么还没睡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工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嗯了一声,脱衣脱鞋,动作之中,有几分不稳,看样子是喝了些酒,我朝着他走过去,还不到跟前,就闻到从他身上传来一股酒味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喝了多少啊?”我皱着眉头问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扶着他往沙发上坐下,见他眼神稍显迷-离,就去厨房给倒了杯热水,出来的时候,他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,出去应酬了吧?

        “咳咳,咳……”他捂着嘴巴咳嗽了几声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心里,有些不是滋味,咳嗽的这么严重还去喝酒,只会让病情更加严重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总裁有什么好,这样喝的酩酊大醉,自己就不难受吗?

        我叹了口气,尝试着想把他抬进房间去,可尝试了几次,把我自己累的满脸通红,他却纹丝不动。

        平时看着挺精瘦的一个人,怎么这么重啊?

        没有办法,我只好找了秦大爷,帮着我把沈临风抬进了房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是别墅唯一一个晚上十二点以后才睡的人,所以我只能叫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拿了热毛巾,想给他擦把脸让他睡得舒服些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我也不知道沈临风需不需要,只知道,爸爸以前喝醉了酒,总是要让妈妈给他擦把脸,说这样舒服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 等等,这是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他的耳垂下方,有一个口红印,影影绰绰,嘴唇的印记没有那么完整,但还是一眼能够认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是去应酬的吗,怎么脸上会有女人的口红印?

        难道是,那种应酬?

        我把手上的毛巾扔到地上,心里泛着一阵恶心,沈临风是在外面和别的女人亲热完了,才回来的?

        不对,我不应该这个武断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是那女人勾引他,他一时没主意才被留了这么一个口红印在脸上,看他的衣服还整整齐齐的,不像和别的女人乱来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况且,他若是乱来的话,就不用回来了,直接在外面过夜就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这样想着,给他把上面的衣服全部脱掉,正在犹豫要不要脱裤子的时候,沈临风一个翻身,什么东西从他裤子的口袋里滑到了床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是手表,女人的手表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把那只钻石手表拿在手中细细看着,总觉得在哪里见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是,唐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没错,就是唐岚的,我见她带过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沈临风脖子上的口红印,也是唐岚留下的吗?